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,为加强市级食糖储备管理,确保食糖储备数量真实、质量合格和储存安全,做到储得进、管得好、调得动、用得上,有效发挥调控市场和应急保供作用,近日,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《成都市市级食糖储备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:
一、制定背景
一是适应国家新的管理规范需要。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,国家粮食和储备局于2021年、2022年陆续出台了《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》《中央储备糖仓储管理办法》,对食糖储备仓储、质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,需要参照相关管理要求,对原《办法》中相关规定进行调整。二是管理的责任部门发生变化。原暂行办法的主管部门为市商务局,原由市商务局牵头制定的《成都市市级食糖储备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成商务发〔2016〕86号)为暂行办法,试行期满。机构改革后,食糖储备主管部门为市发改委,需要重新确定职能职责。三是完善食糖管理制度提升食糖储备保供能力的需要。根据国内外食糖供需形势和市场变化,通过重新修订,结合实际调整相关机制和内容,有利于建立健全食糖管理体系,保障食糖供应安全。
二、制定依据和过程
主要依据《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》《中央储备糖仓储管理办法》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起草过程中,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在总结我市食糖储备管理基础上,充分征求食糖企业、各区(市)县发改局、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意见,修改完善后,经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,正式印发。
三、主要特点
一是调整完善财政补贴方式。原暂行办法中,对费用补贴的拨付要求为“据实补贴”。我们结合储备粮管理和中央储备糖、其它地方储备糖管理情况,并与市财政局协商一致,结合近年资金拨付情况,将原费用补贴方式调整为“定额包干”方式,更符合实际。
二是有效防范化解风险。通过采取公开招标、邀请招标、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规范承储企业选定方式,防范化解承储企业选择不公开、不透明的风险;且采取每3年选1次,通过充分竞争和调整退出机制,有效提高承储企业管理水平和效率。
三是加强闭环管理。通过明确职责分工,优化日常管理,细化承储条件和仓储管理要求,严格质量管理、监督检查,开展承储管理考核,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完善闭关管理。
四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。食糖储备规模根据人口规模变化或需求变化适时调整,原则上5年调整1次。食糖储备费用补贴标准原则上5年调整1次。
四、主要内容
《管理办法》分为总则、职责分工、计划管理、仓储管理、
质量管理、费用管理、监督检查、罚则、附则共9个章节27条对市级食糖储备管理做出安排。
第一章“总则”共3条。明确了《管理办法》制定的目的和依据、适用范围。
第二章“职责分工”共3条。规定了有关部门(单位)、承储企业的职责。
第三章“计划管理”共4条。主要内容为储备计划下达、轮换方式、动用情形及动用计划下达和组织实施。
第四章“仓储管理”共4条。主要规定了承储企业资质条件、仓储管理要求。
第五章“质量管理”共2条。主要规定了食糖储备质量和质量检测要求。
第六章“费用管理”共6条。主要规定了食糖储备补贴范围、补贴拨付、资金保障等。
第七章“监督检查”共2条。主要明确了监督检查的主体、内容、企业配合检查义务。
第八章“罚则”共1条。主要规定了违规行为的处理。第九章“附则”共2条。主要阐明了《管理办法》的解释权限和实施时效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