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证监会网站消息,为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,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,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(以下简称《公司法》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(以下简称《证券法》)及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制定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——上市公司现金分红(2023年修订)》。中国证监会现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上市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,严格依照《公司法》《证券法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,健全现金分红制度,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、合理性和稳定性,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。
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,应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。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,制定明确、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,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。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载明以下内容:
(一)公司董事会、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,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的具体条件、决策程序和机制,以及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所采取的措施。
(二)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内容,利润分配的形式,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,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,年度、中期现金分红最低金额或者比例(如有)等。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,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。
附件1: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——上市公司现金分红(2023年修订).pdf
附件2: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——上市公司现金分红(2023年修订)》修订说明.pdf